一生能赌什么?

我在故我思 —— 哪里有梦想与希望

又有一个东西要“被”案了——电子邮件服务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3月30日实施。

互联网的SPAM一直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垃圾邮件占用大量网络资源,并常常成为网络病毒传播工具,早就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但是任何以限制自由来的方式达到目的的措施,其结果都将是侵害大多数人利益的。

当然《办法》并非一无是处,采用
“Opt-in”形式的定义,任何未经接受这明确同意而不请自来的广告,都将被视为垃圾邮件。对发送垃圾邮件也有了明确的惩罚措施。但我们的管理者们从来就没忘记过“追本溯源”。
《办法》第四条规定,“提供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应该事先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依法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
《办法》要求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对电子邮件服务器进行ip登记。电子邮件服务商还必须关闭电子邮件服务器匿名转发功能。联想到众多经过“备案”的色情网站,不要太指望这种备案能对垃圾邮件发送者的服务器有太大作用,一种收费手段而已。受此影响的,将跟多的是中小型网站和个人网站的邮件服务。记得foxmail从某个版本开始提供smtp服务器,可以将邮件直接从自己的机器发送,不知道这种要不要登记ip地址,需要的话,希望互联网接入部门能行个方便,给偶的adsl一个固定ip地址,省得每天登记三次。

《办法》要求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为未备案的邮件服务器提供接入服务,但国外的呢?虽然相信GFW足够强大,但某些人还不至于丧心病狂到封锁全部的国外邮件服务器吧。过滤是肯定的了,至于会不会像google那样经常暂时性404,很悬。而国外几大邮件服务提供商肯定也要开始有动作,风吹到了哪,草是肯定要跟着低头的。

记者还了解到,处罚垃圾邮件的依据不是垃圾邮件发送数量的多少,而是根据邮件的内容。如果邮件内容恶劣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被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不小心瞄到了这一句——叫内容恶劣?呵呵,醉翁之意不在酒。


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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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收藏本文]  发表于2006年03月06日 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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